项目概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医用液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H026-316
2.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医用液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36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
5.最高限价:¥36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
6.采购需求:根据官渡区人民医院实际需求,提供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医用液氮的供应、运输、交付、售后服务及安全保障,具体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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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产品(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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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否 |
医用气态氧 |
M³ |
用于中心供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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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用液氧 |
瓶(40L) |
用于危重抢救、手术麻醉、呼吸支持、病房吸氧、高压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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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品级二氧化碳 |
瓶(40L) |
用于腹腔镜等微创手术气腹、呼吸科刺激呼吸中枢、培养箱细胞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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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用液氮 |
升 |
用于皮肤科、外科冷冻治疗、病理标本冷冻、实验室低温保存。 |
7.服务期:一年;
8.供货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两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及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
(1)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医用氧气、医用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医用液氮);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气体品类)
(3)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
(4)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6)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自有充装能力的供应商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项目);委托充装的需提供与合规充装单位的委托协议,及充装单位的对应资质文件;
(7)配送要求:
1)投标人自行配送的,须提供投标人公司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2)投标人委托第三方配送的:承诺中标后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及第三方配送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投标人委托其配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运输车辆的相关信息。(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
(1)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4)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自有充装能力的供应商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项目);委托充装的需提供与合规充装单位的委托协议,及充装单位的对应资质文件;
(5)配送要求:
1)投标人自行配送的,须提供投标人公司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2)投标人委托第三方配送的:承诺中标后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及第三方配送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投标人委托其配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运输车辆的相关信息。(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3.方式:现场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事宜的除外)及代理人身份证。
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4月30日 08:30~09:00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3.地点: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四(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1.时间:2026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四(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要求:整体采购,整体成交。
2.供货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各供应商代表。
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
地址:官渡区关上仁心路1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871-64985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联系方式:0871-681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文瑞、赵梦蝶、段旭才、郑依秋、陈俊艳、叶瑞龙
电话:0871-68101572